各处室,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41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7〕71号)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增强政务公开实效,市国资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昆明市国资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扎实推进
各处室、各监管企业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主动推进,责任部门具体落实。市国资委成立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市国资委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监管企业要结合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要求,明确1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管领导的职责分工,对外公布。市国资委和监管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班子年度至少集体研究部署1次政务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确保有序开展
各处室、各监管企业要按照分工方案要求,围绕国资监管工作,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要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制度,严格按“一事一审”、“谁公开、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对表对标分工方案,逐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各监管企业要围绕近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求,在本企业门户网站开设重点领域和关乎民生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专栏,统一集中发布信息,并将网站建设维护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备案。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各监管企业要切实承担起本企业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主体责任,强化统筹领导,履行工作职责,将涉及本企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于本通知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在自身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采取年初定计划、年中抓进度、年末严考核的方式,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督促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各处室、各监管企业的政务公开内容将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政务公开重要指标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
昆明市国资委
2017年6月19日